1983年,成都地质学院(现成都理工大学)陶正章先生进行了具体研究,证实克拉作为重量单位起源于地中海地区角豆树的种子---稻子豆,这种树种重量多在200毫克左右,与有人所说的阿比西尼亚刺槐、布鲁斯刺桐以及槐树豆的重量无关。直到20世纪初克拉重量才经标准化。 1克拉(ct)= 200毫克(mg)= 0.2克(g) 1克拉又可分为100分,以用作计算较为细小的宝石。因为钻石的密度基本上相同,因此越重的钻石体积越大。越大的钻石越稀有,每克拉的价值亦越高。 公制克拉单位,即一克拉相等于200毫克,于1907年起被采用。在此之前,一克拉等于205.3毫克,即0.2053克。